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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警署开设“受害者救护班”

2000-02-20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瑞厚

日本东京警视厅的野方警察署,从1998年7月在日本率先开设了“受害者救护班”,任务是,当发生杀人事件、性犯罪或抢劫事件时,救护人员随刑警一起赶赴现场,保护受害者。

“受害者救护班”的救护人员接触受害者后的第一项工作,就是告诉受害者,救护人员将始终陪伴受害者。这样,可以使受害者尽快地从亢奋不安的情绪中解脱出来。必要时,他们还会陪伴受害者一起去医院就诊,并向医生和护士说明情况,免得受害者再费一番口舌从头讲述。听取情况之后,他们还要护送受害者回家。作现场实地检查和拍摄照片时受害者也要在场,所以每个案件发生后,救护人员大约要花一个星期的时间帮助受害者度过危机。

(《世界警察》第2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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